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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有残疾的再申请伤残鉴定。 再向人社局申请工伤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交纳工伤费的,可以起诉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yiwang1...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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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原执行的是:评上伤残等级的,按等级享受定期伤残抚恤补助,与公务员一样。2011年1月1日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事业单位纳入了工伤保险中,此后再发生的工伤将不享受定期伤残抚恤补助而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一些地区2011年1月1日没有立即改变,更改的时间不一致,你可以问当地的人社部门,是否还执行原来的规定。
目前,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支持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工作认定、劳动力认定、待遇支付、保险支付等按照国务院《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到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期限可适当延长。工伤鉴定可不可以拿什么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可以清算治疗费用,享受残疾津贴、残疾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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