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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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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文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时间作了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纠纷的时效为一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开始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申请劳动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中止,自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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