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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例如,父母在自己农村老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子,父母去世时,孩子只能继承那所房子,不能继承宅基地。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继承,不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也就是继承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继承,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所以,在谈及集体土地使用证转让的时候,务必调查清楚受转让方是否具备接受转让的条件,否则容易做无用功,甚至产生经济纠纷。(一)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二)办理土地证过户所需费用国土部门收费(皖价费〔2008〕113号)1、土地证工本费20元2、土地登记费30元。在北京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期限是无限期的,但是如果是承包的集体土地当中的这些农业用地有承包期限,比如承包的草地,那么使用期限大概到30年,50年不等,在北京的宅基地也是一直能够被村集体成员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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