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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他人的名义办理房屋贷款,需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这涉及到债务承担的问题,必须要明确,且征得对方同意。其次,用他人的名义办理贷款,如果没有...
不可以“借名买房”,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不允许的,即使成功通过借名买到房子,因为房产证上的署名不是实际买房者,如果实际买房人和出名人在买房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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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他人名义买房的事实,房产的权属归实际购房人所有,房款由实际购房人支付; 2.名义购房人不配合办理交付或日后的过户手续,或将房子权属占为己有、将房子擅自处分、因个人债务等原因导致房产被查封或处置的,实际购买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损失以违约金的形式预先固定下来,比如人民币多少万元整; 3.要让名义购房人的配偶知晓并确认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事实,避免对方配偶到时候主张所购的住宅为夫妻共同财产。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应当订立合同确定房子归属于出资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是依据房屋登记发生效力。如果被借用名义的人与出资人之间没有签订相关合同,而房屋登记上面记载的是他人的名字,则可能会导致房屋归他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目前,法律并没对借用他人名义买房是否有效作出明确的规定。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由于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只能登记被借名当事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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