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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协议解除通知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第44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第21条及国家现行的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
1、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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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应属于劳务关系,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隶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的,应通过民事诉讼处置。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限定,用人单位与其聘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人争议,向人民法院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置。可见,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隶属劳动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意外的不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置。
1.退休人员是指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义务,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原劳动关系人员, 2.公司因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职工继续为公司进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属于劳务关系,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 4.退休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不需要缴纳社保。 5.用人单位聘用退休职工,因为其年龄偏高,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意外,可以购买商业保险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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