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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工伤赔偿金赔偿标准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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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五级伤残职工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十个月本人工资,再加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18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职工若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则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一共可领取到78个月本人工资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是,此处计算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究竟如何确定呢?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且该本人工资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应不低于后者60%也不应超过后者的300%,否则,就按后者的60%或者300%计算,不足者补足,超过者不计。 因此,两相对比,法规对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工资是作了基本一致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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