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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情况如下: 1、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以他人身份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2、隐名股东和名义投资者约定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原则上来说,关于外资企业名称内资企业名称适用同样的规定。从程序上来说,应当首先将拟用名称到工商局办理预先核准。经审核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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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其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自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三资企业是按照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形态,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 三资企业包括三种形态: 中外合资企业又叫股权式合营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同中国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 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形态; 中外合作企业又叫契约式合营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同中国的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通过合作协议来组成的企业形式; 外资企业又叫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 在中国国内设立的企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价格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出资。现金出资、债权出资、股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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