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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依法申请破产,进行清算,破产程序结束的依法注销。 2、《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资不抵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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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经清算注销后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未清算注销公司股东应当承担责任。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公司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解散要清算的,是需要进行公告的,并且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的申报,债权人收到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公司发布清算公告后,债权人可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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