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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在购房合同中如果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延期交房的损失,支付...
买房子开发商迟迟不给房产证,业主应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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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二、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三、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合同能够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我是南通律师,南通商品房收楼时,是需要缴纳你所述的这些费用的,名曰“提前收取”,虽有其不合理性,但是一般都已经在合同或附属协议中约定了的。 建议你翻查你与开发商所签署的合同、附属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等,看看其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其次,在缴纳费用后,要求开发商给你出具发票。 至于退房一说,开发商的职员口头说明,不能作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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