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买断工龄款应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案情:缪某于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与刘某结婚,生育一子。2000年11月,缪某与单位解除劳动合...
□ 买断工龄款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做法不一,因此存有争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是。买断工龄款性质类似于养老保险金,是对职工今后若干年生活的一种保障,它是指让尚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退休,企业对该职工今后的生活一次性给予一笔钱,而以后发生的任何事情与企业无关。它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是一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
买断工龄款是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对个人的补偿,具有个人属性以及带有一定的再就业风险,如同婚姻法规定的‘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一样,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案情简介: 王甲与张乙系夫妻。婚前感情尚可,但结婚后二人且三天两头地闹矛盾。2005年7月,因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张乙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所在单位的改革,对全部职工买断工龄。甲在这次体制改革中按每年1000元的补贴共得买断工龄款16000元。张乙遂向法院提出也要平均分割王甲的这笔买断工龄款。 分歧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张甲所收取的买断工龄款16000元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此应如何处理,有三种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665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