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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计算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
计算病假工资最基本的公式为: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基数病假工资系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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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
首先,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向请病假职工支付病假工资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支付的工资。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来说,其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应该从企业获得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明确数额的,按约定数额执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数额的,应该按照其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实际所得的平均工资执行。其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下的,其病假工资为正常工资的60%;而职工在本单位工作4年以上6年以下的,其病假工资应该为正常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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