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的话可以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
需要看购房者是否属于善意取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是善意取得的: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所有权可以善意取得,但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 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 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 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1,506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