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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肯定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已经全部还清,则没有任何尾巴或遗留问题需处理。如果婚后还需要继续还贷,则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一半,应补偿...
不属于除非婚后夫妻约定该房屋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或者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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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不是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所有;但是,夫妻双方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买的房屋结婚后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其在婚前将房子所有权人中添加了对方的名字。如果其结婚前已经还贷完,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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