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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限定大致可能能够争夺的权益有:鉴于单位无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能够去职,并且单位不得压你薪水;另外你能够要求单位...
在员工依法解决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薪水、押金和经济赔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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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够无借口辞掉,如果无正常借口,员工能够去劳动部门仲裁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2)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7)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借口。
你学业成功后就将原单位炒鱿鱼,其行为是不诚信的,也是不倡导的。你当时可以明确辞职读书,你没有这样做,并且还与单位有违约金约定,说明你给自己留了后路。现你觉得其他单位好点好离开,可以理解但单位可能觉得有点想不通。 不过,从法律上讲,你辞职也是权利,可以主张辞职。 你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主张无法律依据。 你们约定的赔偿金是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为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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