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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公司提前两日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

2022-07-06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以下统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企业不得因疫情防控有关因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前述规定,若公司仅因为疫情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方式,建议您准备好目前手头的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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