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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
如果单位违反规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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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辞退的含义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 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是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是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是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是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是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是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是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是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是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根据《》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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