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处理方式有: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3、依法必须招...
合同化制度的引进在于保护受聘者,以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想跳槽如果领导卡着不放哪都去不了。而根据新的合同化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对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这个法条里,的确提到了“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个说法与教材是一致的,但是,如何理解“共同”哪?“共同”应该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每家单位都在合同上签字,二是由一家代表签字。如果是每家单位都签字,那就不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了,而是签了一份多方协议,所以,应该是由联合体的代表签字更符合法律的本义。另外,2003年七部委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第四十四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更是印证了不是由所有成员单位都在合同上签字,而是要由作为牵头人的单位代表各成员单位签字的。
中标后不签合同有下列后果: 一、会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而且可能会被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存在被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的法律风险。
找了一个工作,招标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规定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