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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具体确定了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并对签订购房合同产生了重要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
根据开发商侵犯权益的领域或涉及的情况,开发商的赔偿往往分为三类:民事赔偿、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首先说民事赔偿。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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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的途径有五种: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者因开发商虚假宣传造成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辟谣】 地下车库一定是属于开发商所有? 真相:不是 解析: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 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 在该情况下,既然地下车库的面积已分摊在小业主购买的商品房中,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 【提醒】 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解决途径有以下这些: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 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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