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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的行政编制基本没差别。。 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
你咨询的劳动人事仲裁院是什么行政的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一定行政级别(比如正处、正科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该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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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人事局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劳动仲裁委与人事仲裁委也进行了合并,其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仲裁院,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下属办事机构,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旬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职责分别为: 1、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规章、政策和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 3、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根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本级管辖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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