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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无论是大小包工头,都是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工程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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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干活,因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之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工人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1.如果你为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单位工作,并且发生事故是上下班途中,本人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 2.如果单位给你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给你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3.如果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那么你和包工头属于雇佣关系。除非你是在从事雇佣活动的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否则雇主一般不承担责任。 4.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依据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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