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无故解雇员工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无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给予相当...
1,单位因下以理由解雇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1)因员工欺诈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2)工作严重失职;(3)违法违规;(4)单位经营困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故被公司解雇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您的陈述,我个人认为由于公司业务调整的原因,导致在试行的一个月中送货司机无班可上,这段时间中至少要发放司机起码的生活费用。对于之前累计欠休的假日,要么在外包方接收后继续生效(与之前相同对待),要么直接由贵公司按照一定方式予以工资补偿。无论如何,于法于情于理,我认为都不能让员工全面负担公司过渡期间的损失。从您的陈述,我能大致判断出您所持立场,以上所言谨供参考,但对于企业员工而言,只要公司给予基本的补贴甚至起码的尊重,他们都会心存暖意,对企业也会更加忠心尽职!7/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