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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在获得授权或被代签人追认的情况下,配偶代签的合同才有效。授权必须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未明确授权他人签字的,合同无效。...
上述情况无权处分,但在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等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有效。即便没有证据证明出售房屋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也不会影响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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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买方配偶代签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会构成表见代理,除恶意签订合同损害一方合法利益外,丈夫代签订购房合同时,哪怕没有妻子的委托书或丈夫不知情,购房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配偶一方依法签订的销售合同有效。但是,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签订的销售合同,夫妻一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征得对方的同意。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家庭代理权,即双方可以为代理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行为对双方都有效。 家庭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和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而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在日常家庭处理中相互代理。所以,只要属于家费用,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单独处理家务的权利。再者,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是否知道代理行为,是否追认,夫妻双方都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五种情况被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一、对家庭生活所需的处分行为,如日常衣食住行等。 2、为家庭成员的发展需要,如深造、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等。 3、为了家庭健康和娱乐,如医疗费用、奢侈品购买、娱乐设施购买等。 四、以家庭社交为基础的小额财产赠送或接受赠送。 5、为家庭用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以家政服务为典型。
购房合同买方配偶代签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一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会构成表见代理,除恶意签订合同损害一方合法利益外,丈夫代签订购房合同时,哪怕没有妻子的委托书或丈夫不知情,购房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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