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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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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尽快去做工伤鉴定,看伤亡等级,具体赔偿费要看鉴定等级,以及伤害标准,我只能跟你说能说明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具体要看案件情况。如果协商赔偿不一致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会给您算清楚具体数额的,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谈或者微信咨询。
1、无合同的,可依法要求双倍工资。 2、无社保,可依法要求补社保或社保赔偿。 3、工伤,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处理赔偿。单位无社保的,应由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权利,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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