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下简称《规定》确定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
1、经济补偿,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 2、加班费,是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作日加班,支付1.5倍工资;周末加班支付2倍工资,节假日加班支付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根据《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本案中,用人单位调整奖金数额,实际是改变了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才可以,否则构成违法。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按照履行。其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您主张的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组成部分,应该不受一年限制,但是如果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再次,用人单位调整奖金,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且需公示,否则该复函通知书是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的。最后,单位降低奖金,损害劳动者利益,即使您提出辞职,也是可以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主张经济补偿。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再者,如果您依然留在原岗位,单位扣发您全部奖金,您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计算以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主张。
绩效工资是企业管理部门对下属职工个人工作成绩的考核所给予的奖励性工资,而加班费是对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超时工作所付的报酬,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7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