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你公司应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此外,对于搬迁发生的财产损失,应该报相应级别的税务机关批准(具体取决于各地规定),才能准予税前扣除。
让我们一起整理一下。整个征地拆迁开始了支付补偿金的全过程。农村土地征收开始支付补偿金的全过程是征收通知书-征收公告-补偿登记-征收补偿配置方案-补偿配置方案-听证-审查通过补偿配置方案-支付补偿金。城市房屋拆迁开始发放补偿金的全过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费用-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546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