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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属于按揭买房,婚前由男方缴纳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也不等于说房子有你的一半。但至少说你...
1、房子是在你们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产权,虽然名字登记在女方。 2、如果离婚,在房贷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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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女方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至于装系费,考虑到男方也是在该房屋居住,可以折价或者拆卸,离婚的时候,男方可以主张女方对孩子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约定,换代的部分一并向女方主张。
你可以主张房子归你所有,因为虽然对方也有出资,但她证明起来比较困难,而且签订购房、贷款合同的可能也是你自己,还登记在你名下,这都是对你有利的证据。当然婚后的贷款也算你的个人债务,所以你们共同还贷你要补偿对方还款额及其增值。至于其他的车、存款等,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原则均等分割,但应该照顾女方和孩子。
1,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2,若现在房产证上双方都占50%比例,则是平分。虽然男方多付了首期,但随后的加名行为,则将房产产权赠与给了女方。若不加名,则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房,只能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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