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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划定的城市绿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改变。确需修改城市绿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因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确需改变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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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者无资质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本条例规定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他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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