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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是报名的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就是包价旅游合同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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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被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然,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属于单位组织的活动,旅游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应综合考虑活动的目的、单位是否鼓励参加、是否承担费用、是否使用工作日等因素。用人单位组织旅游是通过集体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目的是让员工放松,加强沟通,然后更好的投入工作。这类活动具有明显的集体属性,应视为工作原因的延伸。因此,用人单位组织的这种旅游活动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过程中因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员工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离开团队,在私人活动中受伤不是工伤。
旅游合同是属于无名合同的。无名合同通常是指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旅游合同在我国的民法典合同编中没有进行相关规定,故一般认定为无名合同。
旅游公司与导游属于劳动关系。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风险提示:旅行社违反旅游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 (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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