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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让你交付房租,如你不交,则无法继续租赁房屋,而你所获取的关于房东不把房屋租赁给他的信息又是否准确,你要搞清楚.如果能够确定房东不打算把...
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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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父亲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你母亲可向法院控告你父亲重婚罪.若你母亲决定与你父亲离婚,你父亲单位分的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已取得产权,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可以主张取得房子的所有权,然后按对价支付部分房款给你父亲;若有证据证明你父亲有婚外恋,还可要求你父亲赔偿损失及少分财产.在离婚以前,建议多收集你父亲有无其他财产及婚外恋的证据.
根据你反应的情况可以做出以下判断: 1、原房东无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原房东已经把房子给卖了,其不是房子的所有人,无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 2、你不承担违约责任,原房东应当返还你的押金。虽然现在你无法找到对你有利的证据,证明你重新找房子并非你的原因,但是因为原房东已经把房子买掉了,据此,你可以不再与新的房懂续约。虽然买卖不破租赁(即:房子的买卖不影响承租人的居住权利),但,这个原则是保护承租人的利益的,如果承租人知道了原房东已把房子销售掉了,承租人是完全可以不与新的房东续约的。 3、原房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的损失。
你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若对方已办理过户手续,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司法解释规定: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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