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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几种方式:1。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二、提前通知解除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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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下列情况下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达成一致的解除意见的;因派遣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保等行为而依法解约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单位。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我的感觉是并不是你的单位要和你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而是他们在做你们的工作,让你们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管是几个合同,你们应该弄清楚合同的主体是谁。劳务合同有三方当事人,即你,劳务输出单位,也叫用人单位和你将来要实际上班的单位,也叫用工单位。至于合同的内容,你感觉公平就可以了,和份数无关。而法律上认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劳务输出单位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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