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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 向患者赔偿和主体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所造成的损害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医疗机构承担替代责任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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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医务人员受聘于医疗机构,在执行职务的时候过失造成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是其所在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医务人员个人。 (2)对于医疗单位虽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情况,应由开办单位承担后果。 (3)对于没有医师执业许可证而借用、租用、挂靠使用执业许可证,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由承包人(借用人)自己解决,医疗机构不负责的情况,被挂靠人要对挂靠人的挂靠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负连带责任,即使在未收取费用的出借人与借用人之间同样如此。 (4)对于一些医疗单位为了抬高单位形象,提高医疗水平,邀请其他医院的一些有名望的医师来为病人诊治的情况,以邀请单位为被告。 (5)对于患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不知道是哪一个医疗机构医疗行为造成的医疗损害的情况,以全部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
刑事责任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它不仅可以剥夺犯罪人的财产权和政治权,而且还可以限制和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于剥夺其生命。犯罪必须具备的四个构成要件之一是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罪行负刑事责任的人。 犯罪主体分自然人主体和法人主体两种。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是一个脑力与体力、知识与经验、情感于意志等诸因素相统一的有机体。法人是以自然人为基础组成的人格化的社会有机整体,它有自身的构成要素和结构。
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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