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
关于介绍卖淫罪:刑法中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引诱不满十四岁的,处五年以上;各行各业等单位的人员,组织、引诱、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法对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五款规定,被引诱卖淫的人员中既有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又有其他人员的,分别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引诱卖淫罪定罪,实行并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第359条对介绍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 1、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