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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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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已经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给个人的,不属于破产财产。未进行房改的,可由清算组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向职工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具备房改条件,或者职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是债务人如果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中没有获得所有权的财产的话,那么就不应该认定为债务人的财务。企业在符合一定的情形下是需要申请破产的,比如说已经达到了破产的界限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破产。
公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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