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章程,只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 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不是真...
公司章程可以设定股份内部转让条件。但是,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强制性规定的,公司章程无效。因此,在设定股份内部转让条件时,公司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因此目前的状况对您是极为不利的。您可以要求您的合作方履行设立协议。但是也需要搜集证据:一是您出资的证据,您的注资额是多少,如果出资额比例是50%,那么应该是可以变更的。二是如果对方承诺是给您干股,那么属于股权赠与,他需要兑现,继续转让45%的股权份额给您。协商不成,您可以根据设立协议起诉现有其他股东,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重新划分公司的股权比例。我们是专业公司商务律师,您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或者到我的博客空间查阅有关法律资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可以自己写。 《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设立条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1、依你的表述看,设立的公司应为子公司。 2、设立公司只是须2个协议。一个是出资协议,约定出资双方与出资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一个是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有关机构设置、经营管理等方面内容。 3、此问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且协议关乎双方重大权利义务,非专业人士难以自行完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