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用承包经营制,不能采用租赁经营制。允许的土地租赁只能是家庭承包后承包商的对外租赁,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不能由农村...
是和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村委会不能成为土地租赁的受让方。承包方可以书面委托村委会流转其承包土地,并代理签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因为债务的问题,村委会收回土地是违法的,所以,该土地是应该有村委会返还给原承包人;其次、由于村委会无权收回该土地,所以也就没有权利另行承包给你,所以,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但是由于村委会的过错造成的,村委会应该返还收你的6000元,但你对该土地的状况也知道,所以对该合同无效也有过失,利息不应该支持
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通过村民会议投票出租集体土地的决议,而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实际上是外包。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村委会无权对外承包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用途,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土地所有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移交给单位或者个人。,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建设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等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在我国征用土地只指国家征用农村属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被征地原集体所有性质为国家所有性质。从介绍的情况看似乎并不是国家征地,而是村委会收回已发包给村民承包的土地,另作它用。如果当时这种作法(指变农田为建设用地)未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也未按程序征得村民大会的讨论通过,我认为由此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但十余年后再纠正这个问题,可能只能通过村民大会形成决议自行解决,如通过诉讼解决恐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581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1,9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