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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临时被雇佣的那么受伤不是劳动关系,就不能按工伤计算的,只能按雇员受害赔偿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的,赔偿...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构成工伤以后鉴定劳动能力损伤程度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者工资水平、年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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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雇工不具备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调整范围,不能认定工伤。发生事故的,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雇主应当承担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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