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举个例子,赵先生购买了开发人员约定的中学的学区房,但购买住宅后,发现该大楼不在该中学的学区内,但开发人员的宣传广告没有写在合同上,这种情况能...
现在国家已经不让宣传学区房了,因为学校其实是政府负责划片的,开发商没有权利决定业主孩子上哪个学校,只是为了营销而已,每年的划片范围都不一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比如赵女士买了一套开发商承诺属于某中学的学区房,买房后发现该房产不在该中学的学区,但开发商的广告没有写入合同。这种情况能维权吗?本案中,开发商之前做出的学区房承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根据开发商的广告描述、房屋价格、广告对价格是否有重大影响等一系列情况综合判断。举证这个问题往往很难。所以这个问题很难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载入,说明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赵女士买了一套开发商承诺属于某中学的学区房,买房后发现该房产不在该中学的学区,但开发商的广告没有写入合同。这种情况能维权吗?本案中,开发商之前做出的学区房承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根据开发商的广告描述、房屋价格、广告对价格是否有重大影响等一系列情况综合判断。举证这个问题往往很难。所以这个问题很难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载入,说明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 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290人已浏览
1,085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