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
福建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产的,应当支付标准工资。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福建省劳动厅闽劳综[1997]22号 各地、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现就一些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二、职工在有限期放假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应按职工扣除奖金、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后的工资额的70%或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困难企业的职工,在有限期放假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计发。
目前如果福建省工伤职工工资发放的话,具体来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405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