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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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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其中购买租赁物的成本可包括租赁物的价款、利息、保险费用等。 1、租赁设备的价款,包括原价、运输费、安装费、向供货方预付贷款利息、途中保险等。 2、保险费。承租单位所租设备,由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合并计入租金。 3、利息。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是整个租赁期内所发生的利息负担。 4、手续费。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承办租赁设备所开支的营业费用和必要的盈利。 风险提示:与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中有所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不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出租人融资的代价。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是融资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同。均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申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条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一可以协议遗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_地点的法院管辖。当章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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