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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人员已连续缴费满一年且缴费未中断。此外,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则不能享受...
根据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女职工,在生产前需要将用于报销生育费用的相关资料提交给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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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6月1日之后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为128天顺产,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产假期满后30日内,女职工需将以下材料交给用人单位:生育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计生办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出院小结。除此之外,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障待遇、农村妇女财政生育补助的,需提供原始票据。单位需随带《宁波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授权委托书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进行结算。相关表格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办理业务时间为每月1-23日,各区1-2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1.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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