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无效,债权人享有撤销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若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若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债务人恶意逃债转手一般无效,因为人民法院可以在债权人请求后撤销债务人的逃债行为。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与其关联恶意串通逃债的,可以请求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对于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签订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1、《》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