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如果你的辞职获得公司同意且做了正常交接,那么,你获得工资的要求非常合理,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都可以得到支持。如果你自己说走就走了,那么,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要确认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以及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采取先与老板协商,要求领取应得的工资; 3、如果协商失败,可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若拖欠工资的数额比较大,可以直接找律师打官司,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