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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4条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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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当事人之前对计生局的处罚不理睬,计生局就向法院申请了对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未在裁定书规定时限内履行义务,法院就会强制执行。说白了,就是软的不吃,就来硬的。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与×××……(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执行。现因……(写明指定执行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款(上一级人民法院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执行法院在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未执行完结的,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一、本裁定书供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决定准予强制执行或不准予强制执行时使用。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疑难复杂,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在裁定书中列明具体情况。 二、“审查过程”部分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未听证的,写: “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第二,听证的,写: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或不公开)听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三、如果经过听证,“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部分表述样式为: “申请执行人称,…… 被执行人辩称,……(可一并写明提交的证据)。” 四、“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或者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特定情形适用第五十九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等规定。 五、“裁定结果”部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准予强制执行,写: “准予强制执行……”(写明准予强制执行的申请事项,如属于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一并写明“由……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准予强制执行,写: “准予强制执行……;不准予强制执行……”(写明准予和不准予强制执行的申请事项,如前者属于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一并写明“由……组织实施”。) 第三,不准予强制执行的,写: “不准予强制执行……”(写明不准予强制执行的申请事项。) 六、当事人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相关表述及依法收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通知》(法〔2015〕57号)第四条精神办理。即: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办理接收登记,出具接收单据,并自接收登记之日起五日内将复议申请书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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