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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就继承房产不公证会怎么样啊而言,1、今年7月5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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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房产登记的情况都是需要公证的,不过随着各方面的不断加强完善,现在已经有部分房屋产权不需要再公证了,省掉了一些流程,司法部前段时间发出的通知,关于继承和赠与的房产登记,现在不用强制执行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还是需要进行公证的: 1、遗嘱继承。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在,而被继承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其中的一人或者个别人时,如果仅仅有份遗嘱,可能继承人之间还是有怀疑、有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显得很有必要。 2、遗赠。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子给外人,而不是自己的最亲近的人,这里难免有所不愤及猜疑,为了更好的落实将被继承人的意愿,公证自己的遗赠是个很好的办法。 3、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公证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处在严格遵守公证申请人的意愿下完成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有着定纷止争的效果,所以申请人认为容易有争议的,公证是有必要的。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还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办理“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房产过户无需强制公证: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此,法律将公证材料作为申请人可选择提供的内容,而不再是“强制性”提交的必备材料。 房产继承办理材料: 协商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必要的材料。 公证继承(自愿):继承权公证书 诉讼继承: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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