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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主要证据不足,所认定的事实无法证明这一行政行为就是违法的。这里所讲的是主要证据不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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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撤销裁决。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1、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以上就是具体法院执行步骤。
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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