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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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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通过第二十七条的叙述,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知识产权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注册资本的70%。不过,有些地方也打破了70%的上限,如北京海淀区企业,知识产权出资比例不受限,即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100%。
1.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那么,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知识产权法包括内容的知识。 2.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 版权(著作权)是无须登记或标注版权标记就能得到保护的,而专利、商标、财产则是需登记或标注版权的。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于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并没有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也不得低估,使注册资本总额尽可能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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