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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
属于违法行为,是否涉及犯罪要结合具体的情形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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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受劳动合同的条款约束。除非因国家法定原因(法定休假等)或者用人单位允许(事假等),劳动者都应当到岗上班。如果劳动者在既没有向用人单位说明事由请假,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因素的情况下,出于主观动机不到岗,那么就属于“无故旷工”。本案中,该员工因私事斗殴,被处以行政拘留。这种员工被有权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并非“无故旷工”。换言之,员工没有到岗上班,并非出于自己的个人意愿。因此,从员工的主观态度与员工客观缺勤行为的关联性上看,员工被行政拘留的时间不属于旷工,而应当依法按照“劳动合同中止”对待。
前科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而刑事拘留只是侦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而没有受到相关刑罚判处的,是不会被认定为由前科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才算工伤,如在工作期间为私人需要,则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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