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实行统一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援助的,参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办理。...
调解、、行政复议、、保险服务过程中需要鉴定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二)曾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或者为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进行鉴定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三)原司法鉴定严重违反规定程序、技术操作规范或者适用技术标准明显不当的;(四)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但是,鉴定意见有缺陷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的除外;(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委托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受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由其他司法鉴定人实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当在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注明。
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出庭作证的,应当书面回答质询。人民法院通知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通知书送达司法鉴定人,并为司法鉴定人提供必要的费用和工作条件,保障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权利、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167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3,0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