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人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实行统一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援助的,参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三)曾被吊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五)未参加岗位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接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指派,依照法定或者约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并对鉴定意见负责;(二)依法回避;(三)妥善保管鉴定材料和有关资料;(四)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五)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六)依照规定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二)曾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鉴定或者为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3,251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7,0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