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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正卷按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行政复议驳回决定书;...
档案保管的长、短期限是根据档案的分类所决定的,例如会计档案最短5年,最长的永久;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中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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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档案归档从立卷、归档和保护、利用两个方面对行政复议档案进行量化和细化,着重对案卷编号、保管期限、移交归档和履行销毁等环节进行规范,尤其是首次明确将行政复议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30年两种
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实行一案二卷(正卷和负卷)制度,一卷一号。正卷是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可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副卷属不能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四、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之日起,案件承办人即应开始进行立卷的准备,在案件审理工作中,系统收集整理有关文书(包括证据、谈话笔录、调查材料等),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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